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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老促会下发贯彻国务院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通知

作者:临沂老促会 来源:临沂老区促进会 时间:2021/3/12 点击:3033

       近日,国务院印发国发(20213号文件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,对新时代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工作明确了任务和要求。经临沂市老促会会长办公会学习研究讨论,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办(20213号文件,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
       一、深刻认识新时代推进革命老区振兴乡村发展的重大意义。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,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。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,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富裕的生活,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。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,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“十四五”时期,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

       二、深刻理解和把握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的精神实质。自2012年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相继批复陕甘宁、左右江、大别山、川陕、沂蒙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,部署实施了一批支持措施和重大项目。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坚强领导下,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,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老区发展的良好氛围,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,发出了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号召。

       三、认真学习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。作为一份综合性、系统性的文件,聚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共性问题,明确了指导思想,提出了一系列奋斗目标和任务,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,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指明了方向,开拓了空间,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,我们要逐段逐句认真学习领会,搞好辅导和宣讲,大力开展宣传活动。

  四、要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。以国发3号文件为指导,做好全心全意助力老区振兴发展结合的文章。 结合各县区、各部室助力老区建设和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实际,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,研究拟定2021年工作意见,积极作为,努力开创助力老区建设和老促会工作的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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